住在我家楼上的邱某最近重新装修房子,将自来水管道改线时水管破裂,积水渗漏到我家,使装修的材料发生霉变。他说水管破裂是意外,不应承担责任。我能要求他赔偿损失吗?李峰
专家意见:《民法通则》规定“公民、法人、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、集体的财产,侵害他人财产、人身的,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”同时规定:“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,应当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赔偿损失。”邱某因改造水管不慎造成你财产损失,理应负损害赔偿责任。如果你与他再次协商不成,可向法院起诉,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,但赔偿数额应与实际损失相当。
(《中国妇女》2001年第3期黄萍 文)